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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 》在线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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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 》在线课程

课程介绍

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的重要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可避免地接受稽查的“洗礼”。而稽查中出现的税务风险点,往往就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对的“疑难杂症”。如果企业不能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有准确的税务理解,在稽查的税企博弈中就可能要承担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责任,甚至受到税务行政处罚,不但会对企业的经营带来沉重的资金负担,更可能造成企业的信誉受损。

铂略财务培训《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在线课程,以生产企业经营中典型的涉税疑难问题为切入点,运用典型案例对涉税疑难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使税务管理者对经营中的涉税风险有较强的防控能力,避免企业在税务稽查中处于不利地位。

授课对象

财务经理/主管 税务经理/主管

流程

15:00 课程开始

15:05 生产企业典型税务稽查案例

案例一:利息支出税收风险防控

HX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互感器、高低压电器开关生产、销售业务,注册资本200万元。税务稽查机关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财务费用科目发生额较大且繁杂,经过对财务费用科目及相关科目的梳理,发现:

(1)支付给某小额贷款公司利息100万元,取得小额贷款公司开具的利息发票,此笔贷款的一半无偿转借给其关联公司;

(2)支付A银行利息400万元、利息相关咨询费100万元,取得银行利息单据400万元和银行开具的服务业发票100万元,此部分借款专门用于建造生产线;

(3)支付B银行利息50万元,取得银行开具的名头为该单位法人代表的银行利息单据;

(4)向其自然人股东借款500万元,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50万元,取得自然人股东开具的利息收条作为原始凭证。

请问:

(1)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支付其利息是否有税务风险?

(2)将取得的贷款无偿转借给其关联公司有何涉税风险?

(3)支付A银行的咨询费属于什么性质?专门用于建造生产线的利息如何进行处理?

(4)支付B银行的利息取得利息单据是法人代表个人名头的能否税前列支?

(5)向股东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限制条件是什么?自然人股东开具的利息收条能否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企业是否有义务扣缴相关税款?

案例二:研发支出的涉税风险

SY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偶合器制造业务,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并拥有多项专利权。税务稽查机关在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SY公司提供的专门从事研发人员名单中,有两人也同时从事车间生产工作。

(2)经董事会审议,研发某新型液力偶合器,发生研发支出20万元,但终没有研发成功。

(3)委托某工业大学重点实验室研制新产品,取得某大学开具的研发费用发票16万元,但没有提供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4)研发支出中含有研发人员发生的差旅费2.6万余元。

(5)与A公司共同研发设备,共发生研发支出18万元,协议规定SY公司承担其中的70%,但全部在SY公司加计扣除。

(6)SY公司所在的区科技局拨付专项研发资金30万元用于研发,SY公司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了申报,所有款项均用于研发支出。

(7)SY公司将研发成功的一台样品出售,将销售收入直接冲减了研发支出。

请问:

(1)非直接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能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2)研发失败是否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3)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研发,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受托方是否也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合作进行研发如何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4)政府补助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后能否享受加计扣除?如果将补助作为征税收入又如何?

(5)研发成功的样品销售应如何缴税?

案例三:如何区分和掌握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K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路专用设备制造,税务稽查机关在检查时发现,K公司有从政府取得财政性资金的情况,具体的情况如下:

(1)为了响应“走出去”战略,K公司赴欧洲参加产品展览,取得市商务部门的参展补助35万元,此笔款项商务部门没有具体管理要求。

(2)参与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研制,取得科技部拨付的专项经费430万元,此笔款项科技部配套出台了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但K公司没有对该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3)取得市发改委拨付的工业基地发展基金500万元,专门用于新建一条生产线,K公司从该生产线建成后共计提折旧90万元并在税前扣除。

(4)取得所在街道拨付的企业发展基金120万元。

另外,K公司下设一从事交通运输业的全资子公司M公司,2013年8月“营改增”后,因为税负上升而取得当地财政部门发放的“营改增”税负增加的财政补贴。

请问:

(1)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范围如何界定?财政性资金界定为不征税收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能否扣除?

(3)从所在街道取得的企业发展基金是否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4)M公司取得的“营改增”补贴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

案例四:职工教育经费中的常见税务检查事项

B公司为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军工、造船、海洋工程、修船等业务,税务局稽查局在对其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取得某酒店开具的会议费发票,所附说明显示,会议内容为技术人员培训。

(2)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报销了该单位财务总监MBA学费25.8万元。

(3)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奖励该单位会计小朱自学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金额20000元。

(4)该单位下属有独立核算并对外经营的培训中心(该培训中心无法人资格),该单位本身也在该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取得培训中心开具的加盖有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金额共计15.6万元。

请问:

(1)在酒店内以会议的形式进行技术培训,属于会议费还是职工教育经费?应准备哪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财务总监的MBA学费是否可归集为职工教育经费?

(3)奖励给小朱的20000元是否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小朱取得的奖励性质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4)取得下属的独立核算的培训中心开具的盖有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是否能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案例五:视同销售业务纳税调整

L公司主要生产笔记本电脑、一体机、台式电脑、服务器、手机、平板电脑、打印机等类商品。

(1)2014年6月,L公司将一批某型号台式电脑直接捐赠给西藏阿里地区某希望小学,数量共50台,此型号产品售价为4200元,成本为3800元,该单位按照成本价格190000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2)2014年国庆节,将本单位生产的某型号平板电脑奖励给中层以上人员,共奖励30台,此型号产品售价为4000元,成本为3200元,该单位按照成本价96000元计入管理费用。

(3)参加电子科技节,提供10台某型号电脑(与捐赠电脑型号相同)促销,作为抽奖环节的奖品奖励给中奖者,按照成本价格38000元计入销售费用。

另外,该单位计划2016年4月采取实物投资的方式注资给某科技公司,共投资200台某型号电脑(与捐赠电脑型号相同)。

请问:

(1)将电脑直接捐赠给希望小学,L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可能会有税务风险?

(2)奖励中层以上人员的平板电脑,按照L公司的账务处理,是否会产生涉税问题?

(3)在促销中提供10台电脑作为奖品,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按照视同销售处理,相应的销项税是否应计入销售费用之中?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4)实物投资有哪些相关的政策?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案例六:母子公司之间派遣人员工资税收争议

R集团是专门从事建材生产的大型集团,E公司是R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一次国地税联合检查时,发现R集团有限公司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6名管理人员派遣到E公司工作,在工资薪金业务处理上,工资社保由总公司发放缴纳,但费用由子公司承担,母子公司按期结算。

请问:

(1)在上述情况下,6名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在何处缴纳?工资薪金在哪个公司税前扣除,如何税前扣除涉税风险较低?

(2)假设母公司向这6名管理人员支工资,子公司支付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16:00 课程结束

铂略活动风采

铂略组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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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略Linked-F电话会议参与步骤如下:

1. 根据您所在的城市,拨入相应的电话号码;

2. 按照语音提示键入接入密码并按#键结束;

3. 加入会议或等待主持人的加入。

温馨提示:请您提前五分钟接入Linked-F在线会议中心。

参会须知

参会注意事项

学校师资

魏老师

某市国税局稽查局

魏老师现供职于某市国税局稽查局,长期从事税务案件的稽查与审理工作,通晓税务稽查机关的稽查流程与办案模式。魏老师对房地产、建筑安装、工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均进行过专题调研与稽查,具有丰富的稽查经验与熟练的业务技能。

魏老师在税务机关内部多次进行稽查业务培训,受到广泛认可。熟知中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能够熟练的将行政法、民法、刑法规定运用到税务稽查工作中。掌握税务行政行为法律救济途径的法律法规,知晓非居民税收管理政策与税收违法案件涉嫌移送的法律政策。

擅长领域:税务稽查、征管法、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收、非居民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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