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简介】
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必须取得建造师资格并经注册,方能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项目施工负责人。这标志着中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中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了二级建造师,以适应施工管理的实际需求。
【专业划分】
二级建造师总共有六个专业。01建筑工程 02机电工程 03市政公用工程 04公路工程 05水利水电工程 06矿业工程
【课程安排】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面授课程及网络课程,另外还有考前封闭密训班,适合不同的人群,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班次。
【职责定位】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的执业注册人员,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
【执业范围】
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行业前景】
建筑行业一直是个热门行业,虽然建造师报考人数逐年增加,但是过关率低。目前国内一级建造师人数较少,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个人为提升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大教育投资。
中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600多万,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却只有35万多人,远远跟不上市场的需求。
随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已逐渐步入行业常态化,四库一平台的逐步完善,挂靠终究治标不治本,企业要想高枕无忧,必须培养自身的建造师人才。
【师资力量】
付翠英:高级讲师,硕士,毕业于同济大学,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长期从事一、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的法律法规考前培训,经验丰富,谦虚严谨、平易近人;讲课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细致清晰、通俗易懂,富有激情,擅以理论结合实际、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透彻;教学思路清晰,系统讲解与复习串讲相结合,化繁为简,深受学员喜爱。
甘森,一级建造师(建筑,市政),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具有多年大型国企市政项目经验,授课幽默风趣,形象生动,擅长运用口诀记忆、联想记忆,让学员轻松理解并记住考点,减轻学员记忆负担。课件图文并茂,授课通俗易懂,学员一致反映非常好。主讲全国二建一建市政实务课程。
【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增报专业。
【考试安排】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学员评价】
【证书发放】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15个工作日后,考试合格人员可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以电子版的方式制发。可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打印次数不限。自2017年9月1日起,取消证书遗失补办服务。持证人可直接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效用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