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介绍:
指专门从事砌砖、盖瓦等建筑工作,用砖或砌块和砂浆砌筑房屋、烟囱或其它构筑物的工人的专业工人。
培养目标:
培养满足砖砌体的质量要求、砌筑形式、砌筑方法、砌筑工艺及技术要求,能指导砌体施工;会编写砌筑施工安全措施,在实际砌体施工工作中团结合作,安全生产,表现出文明施工的习惯及其优良的敬业精神的瓦工。
年龄和基本文化程度要求:
男,年龄55岁以下,初中学历或者初中以上学历;
女,年龄50岁以下,初中学历或者初中以上学历;
申报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报考技工:
A应具备十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持中级工证书三年以上,经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类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B技工学校毕业生,对口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二年以上本工种实践经验或经培训机构进行相关工种的工课程培训合格者。
报考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四张一寸蓝底照片(或者一寸蓝底电子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