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概况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五级:制冷设备维修工(五级),制冷设备维修工(四级),制冷设备维修工(三级),制冷设备维修工(二级),制冷设备维修工(一级)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机器工作时有噪声。
职业能力特征
(1)运用手、眼等身体部位,准确、协调地完成既定作业的能力;
(2)对工艺规程、技术参数的记忆、理解、辨识和执行能力;
(3)觉察机械设备或图形资料及有关细部的能力;
(4)灵活应变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5)学习、获取外界信息的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文化程度。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鉴定方式
制冷设备维修工四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模式进行,分为理论知识鉴定(根据题库组卷,闭卷笔试)和操作技能鉴定(根据鉴定项目,现场实际操作)。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鉴定标准均实行百分制,满60分为合格。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鉴定场所为标准教室。
操作技能鉴定场所为具备能满足技能鉴定要求的场地以及实施考核所需的物料、设备及工具。
培训目标
通过专业理论教学和相应的实际操作训练,使学员具有本工种五级工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能够识别中小型制冷系统及其组成设备,维护保养中小型制冷系统,了解电冰箱、空调器等中小型制冷装置的基本工作原理,并能进行常见故障判断。
培训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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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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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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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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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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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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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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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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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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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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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与空调中级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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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冷空调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拆装检测、维修与保养;2.制冷空调设备及管理的安装与运行;3.制冷空调设备的操作与管理技术;4.制冷空提案设备的故障分析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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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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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月中旬 欢迎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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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局等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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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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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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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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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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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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