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诞生于解放战争时期,学校前身为1946年在吉林省洮南市成立的辽吉军区卫生学校。1949年迁址辽宁省锦州市,1958年成立锦州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辽宁医学院。2016年3月,正式更名为锦州医科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79年,1984年成为全国第二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以按照《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是非学历研究生教育。
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可授予硕士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
(一)学术型学位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取得一定成绩,为本单位业务骨干;身心健康,满足完成学业需要。
3.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位。
4.应试外语为英语。
(二)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不受上述第3条限制,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5.应试外语为英语。
专业学位
一、申请硕士学位有效期
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5年。申请人自在锦州医科大学报名审核通过备案后,须在5年内(即报名备案后第5年的自然年年末前)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核、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二、一阶段
1.课程学习与考核
一阶段为学位课程学习阶段。自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成功缴纳学费后,进入一阶段。
课程学习提供线上、线下两种学习方式,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自愿选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参照全日制学生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实行学分制,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开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考试不合格不获得学分。不合格课程随下一级学生重修。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完成现场信息采集工作后,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申请报考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3.一阶段学习年限
自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缴纳学费开始,进入一阶段,一阶段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二阶段
二阶段为科研能力培养和学位申请阶段。自修完学位课程、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确定导师后,进入二阶段。
1.导师确定
申请人完成一阶段培养,须在确定导师后进入二阶段培养。
2.学位申请与授予
学位申请须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人在通过课程考核、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可申请硕士学位。
3.二阶段学习年限
自修完学位课程、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确定导师后,进入二阶段,二阶段学习时间不低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