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属下机构(广州市新中大职业培训学校)为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定点培训机构。
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的发放对象为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具备参加培训条件的以下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下称失业人员);
2、农村劳动力(指待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在岗农民工、失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转产转业渔民等,下称农村劳动力);
3、持《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高校毕业生(下称高校毕业生);
4、符合当年政策性安置且未就业的随军家属(下称随军家属);
5、城镇户籍在穗在职的企业职工(下称城镇在职职工)。
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正面
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背面
一、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
持券人参加培训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培训等级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费定额补贴;出勤率达80%以上但当次未考取且经补考后仍未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50%的补贴。
二、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
持券人参加培训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给予全额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出勤率达80%以上但考试未通过且持券人参加补考的,给予一次性补考费补贴,补贴标准为补考费用的50%;
三、非职业资格证书补贴
按所列明的证书类别,持券人考取相关证书的给予相应补贴。
四、各补贴的项目及标准明细
发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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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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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补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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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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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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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工:A类1200元,B类800元,C类600元 中级工:A类1400元,B类1000元,C类800元 高级工:A类1600元,B类1200元,C类1000元 技师:1800元 高级技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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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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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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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财政部门批准补贴的公益性协管员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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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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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证书》 (含创业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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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600元+创业实训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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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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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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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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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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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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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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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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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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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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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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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电算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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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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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职业资格证书的A、B、C类工种目录按广州市现行职业技能鉴定的A、B、C类工种目录执行;
注2:对广州市企业紧缺的工种(每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定期公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类培训,除上述补贴外,培训每人次另给予300至500元的特别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