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语言学及现代语言系
MA in Chinese Linguistics and Language Acquisition 和MA in Linguistics 专业
推出优先录取计划!
申请条件:
● 现为大学本科(四年制)三年级学生,并迟于2020年8月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由在读院校的院长或系主任推荐;
● GPA3.5或平均分85%;
● 雅思7.0+或托福95+;
● 申请 MA in Chinese Linguistics and Language Acquisition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普通话能力,标准如下: 普通话水平测试(至少二级甲等)
2020-2021年度香港中文大学优先录取计划的两个文学硕士专业的学费如下:
语言学文学硕士全日制课程(一年制):HKD$135,000。
汉语语言学及语言获得文学硕士全日制课程(一年制):HKD$135,000。
申请截止日期:2019 年8月12日
入学笔试及面试时间:2019年8月底或9月初
国家留学基金委丨关于取消留学协议公证及使用电子协议的通知
据国家留学网消息,为进一步简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经批准,即日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须公证生效的要求将被取消,并启用电子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何为《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为使我国公费出国留学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出国前必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协议书》中,对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有明确的表述,主要内容包括:留学内容、目标、期限、国别、身份、经费(来源及支付办法)甲方和乙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以及《协议书》的变更及违反《协议书》的处理办法等。
内容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简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手续,经批准,即日起取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须公证生效的要求,并启用电子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约办理方式
1.协议电子版保存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留学人员和**人应通过留学人员的专用账户登陆信息平台,下载、阅读、打印并按要求签署协议及《签署协议须知》,具体下载方式请登陆信息平台个人账户后查看。
2.留学人员和**人应将经签署的协议、《签署协议须知》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留学人员还须将协议送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教育或人事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后将上述材料一并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3.协议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生效,国家留学基金委无需在协议中签字盖章。
4.留学人员和**人通过留学人员在信息平台的专用账户查看审核结果。
二、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留学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要求签约,无须办理公证。此前发布的《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规定和文件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已按原要求办理公证的,仍可使用经公证的协议书办理派出手续。
三、其他手续办理流程和管理要求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