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考生:
为促进深圳市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方便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我市2014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考期安排
1、初级、中级、高级理论、实操考期安排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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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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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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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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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至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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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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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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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至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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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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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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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至 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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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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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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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至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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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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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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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至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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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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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考期安排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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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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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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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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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至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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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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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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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至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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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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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定报名
1、报名者必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凭回乡证或护照、外籍人士凭护照)和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报考国家资格等级证书。
2、凡是电子通信专业的人员可直接报考中级国家等级证书;如需报考高级国家等级证书者,必须持有中级国家等级证书一年以上。
三、报名日期
考期安排中规定的各批次的报名日期。(周一至周六下午2点到5点半,法定节日不接受报名)
四、鉴定收费
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分类、分级收费,费用分专业理论考核费、操作技能考核费两部分,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向申请人收取。各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深发改〔2013〕989号)的要求,规范收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本工种:移动电话机维修员A类)
标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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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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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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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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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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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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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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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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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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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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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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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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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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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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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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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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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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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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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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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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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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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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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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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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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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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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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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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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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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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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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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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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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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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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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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