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及专业介绍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较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国内**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学院以提高艺术与传媒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与国际接轨的实训、实验和实践平台建设为基础,培养具有创新能力与国际视野的艺术与传媒高级人才。
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报考其他专业,未婚,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
专业考试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考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方法为在投档考生中:
①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②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 40%、专业成绩占 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 80%、专业成绩占 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以上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省份,依照其成绩折算办法以及投档规则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杂志,以最终官方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