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培训对象
准备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销售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新员工以及其他有志于从事会计事业的人员。
培训班次
白班、晚班、双休班
课程安排
1.《初级会计实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财务报告、生产成本和财务管理等;
2.《经济法基础》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营业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其他税法、税收征管法和支付结算法等。
课程特色
1.小班教学、、通过率高。
2.由各大学名师任教、严格按照考试大纲教学,确保学生顺利通过会计证考试。
教学环境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