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师简介
人力资源管理师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二级)、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一级)。
教学内容
学习系统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同时配以模拟试题和考前串讲,核心内容为六大模块: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申报条件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教学环境
考试时间
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
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报考流程
、在各省和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
第二、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第三、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
第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第五、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
所需资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A4纸复印件2份
2、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2份
3、工作证明原件1份
4、大一寸白底照片5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补考说明
凡参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考试人员,在一期考试成绩中若有一科没有通过,可以补考,补考方式,补未通过的科目(补考费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收取)。
注:考生学籍只保留一期
证书领取
1、领取条件:理论成绩、实操成绩、综合评审成绩分别达60分,且论文或业绩实务分析报告写作与答辩成绩分别达60分,为评定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2、领取时间: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2个月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