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科)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现代企业竞争已逐步升级为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管理成为企业在商场上生存的关键。人社部于2003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企业的广泛认可,是从事人力资源职业的行业准入资格和企业内部人员晋升和持证上岗的依据。
我校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开展人力资源资格认证培训的定点办学机构。我校拟于2014年2月-10月举办2014年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共分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考核与评价;(5)薪酬与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
我们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进行授课,并采用人社部统编的教材。
培训师资
由省内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人力资源考评专家授课辅导。
培训对象
正在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在职人员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在校毕业生(人力资源专业)。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证书
一经培训鉴定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资格凭证。
培训费用
培训费:5600 材料费:200 合计:5800元
( “鉴定费”四级300元、三级380元、二级600元、一级700元)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收取,报名时个人直接交由我们代交。)
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每人250元/天,在报到时由宾馆收取。
我省有关政策待遇:
1、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7]11号)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用人单位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企业)凡聘用获得技工、技师、技师资格的人员,分别对应给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的待遇。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在就业地连续就业满 3年以上,允许其在所在地入户。
2、根据《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规定,具有正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标准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副职称(包括技师)的每人每月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
3、根据《关于做好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工作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0〕11号)规定,持职业技能等级证可申请积分制入户加分。
培训时间及地点
本学校全年办班,随时接受报名。培训办班地点暂定广州市,如果单位及地市人员集中够一个班,也可考虑上门开班,具体开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请各有关部门、组织(或个人)将个人申报表(附件)和有关申报材料用特快专递或专人寄交广东清华职业培训学校。
2、报考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明复印件各1份,报名鉴定申请表、工作证明原件 、两寸免冠黑白照片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