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人事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性质】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考试目的】
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报考时间】
为每年6月上旬开始
【考试科目】
共4门: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化学、中西医结合、药品营销、临床、化学制药)博士学位。
【报名资料】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药店药房工作) 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学员点评
100%满意度
南京苏博教育
综合
环境 : 5.0师资 : 5.0教学 : 5.0
赵*姐
私信AT(环境:5.0师资:5.0教学:5.0)
报了三级网络课程,正在学习中
2017-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