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通知”(粤府办〔1999〕22号文)的精神,为更好地帮助广大企事业单位把好用人关,劳动人事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由广东省劳动厅统一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可以作为其知法、懂法且具有从事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能力、资格条件之一。
红日职业培训学校自1996年以来,一直开展此项培训工作,深受企业欢迎,现已培训2万多人次。2005年,应广大企业的要求,我学校继续开办劳动人事管理岗位资格认证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可获上述双证。欢迎广大企业报名参加!
培训内容
⑴劳动法概述 ⑵工资管理与工资支付 ⑶劳动合同管理及劳动关系管理 ⑷社会保险 ⑸职工福利 ⑹劳动安全卫生 ⑺劳动监察(8)医疗保险
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主管劳资、人事工作的厂长(经理),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费用
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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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证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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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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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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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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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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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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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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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