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人事部联合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工作。
规定要求: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Certified Property Manager)担任。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资格证书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聘任经济师职务。经注册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及执业专用章。
广州珠江管理学院在省考委和暨南大学的支持下,于1997年全国率先开办物业管理专业,开创了物业管理专业学历教育的先河,并主编出版了套物业管理系列教材。在2007—2012年我院已顺利举办了五期注册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在、二次考试中成绩喜人(各科通过情况见图表),超过全国全科通过控制率。广州市及周边城市70多家物业公司的近800余名总经理、项目经理、物业从业人员等参加了培训,培训效果反应良好,在业内引起极大的反响。
2013年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定于09月7、8日考试,为帮助报名参加资格考试者顺利过关,广州珠江管理专修学院将继续秉承以往在物业管理行业培训的丰富经验,为广大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提供《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前培训。
历年考试情况
考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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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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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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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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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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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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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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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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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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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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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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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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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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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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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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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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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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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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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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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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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取得经济类,管理类,工程类或土建类专业学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培训科目:
考试要求的《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四门课程,包括系统学习、书本领会、难点讲解、重点强化。
三、培训师资:
全部培训教师均由参加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专门举办的师资培训班的专业教师(经考核通过列入“中国物业管理师师资库”)和物业管理行业的专家、教授担任。
五、培训班报名时间:
即日起报名,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周末不休。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大1寸彩照2张(代办报考手续需另提供大一寸彩照电子相片和与电子相片相同的相片2张)。
六、培训时间:
周末上课(共14天)
七、培训费用:
(教材费另计:教材费160元/套):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经营》:590元/科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750元/科
八、报名享受优惠如下:
1、报读四科培训学费享受九折优惠,折后2412元;
2、享受代办报考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3、本院学生除享以上优惠外,还有老生报读优惠(详情咨询招生办)。
九、报名及上课地点:
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九楼广州珠江管理专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