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会计师职称班
一、招生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初级资格者除具备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考试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二、课程特色:
1、专家主讲,确保课程质量,考试通过率高;
2、重难点突出、考点清晰、精讲精练,资料充足;
3、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学员的应试能力。
三、学习内容:
班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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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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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教 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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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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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会计师职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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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学习内容的基础上,学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按照具体业务分类加以细化讲解,增加对同类业务的不同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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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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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元 (教材资料费按实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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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课时间:
晚班和周末班。晚班:19:00---21:30;周末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五、证书情况:
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携带学历证书、现有职称等重要原件到财政部门领取。
六、考试信息:
(一)报名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每年10月报考(具体时间以财政局的通知为准)
(三)报考费用:每科50元
(四)考试时间:报考后次年5月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温馨提示: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会计初级资格证书;
成绩公布以后,合格人员按照深圳市考试院要求领取证书。
七、报读以及上课地址:
前海校区: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源路财富港大厦三楼
福田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福华大厦五楼
宝安中心:深圳市宝安25区华丰商务大厦三楼
西乡中心:深圳市宝安79区好运来商务大厦A栋11楼
沙井一校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沙路兴达大厦七楼(沙井街道办斜对面、汽车站正对面)
沙井二校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新沙路华丰锦源商务大厦五楼(华润万家苏宁方向前20米)
龙华中心:龙华街道金龙华广场商务大厦七楼
沙井中心:沙井街道新沙路兴达大厦华润万家七楼
大浪校区: 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华旺路大浪商业中心B栋四楼(友谊书城楼上)
公明校区: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宝安路10号友谊书城四楼
【上课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