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宁波市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下属机构,于1996年9月由浙江省劳动和社会**厅批准成立,2021年初由省人社部门认定为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机构,承担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电工职业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构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及新典校区(海曙区新典路46号)均设立了工作点。
【培训等级】
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报名条件】
1.中级(四级)申报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在校应届毕业生)。
2.高级(三级)申报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技师(二级)申报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工作3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参加技能等级评价要求】
(一)范围对象:在技术技能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考评要求
1.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参加相关职业 (工种)高级(三级)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相关专业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2)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2.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参加相关职业 (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种) 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2)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资格,从事本职业(工种) 或相关职业(工种)工作。
3.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评价按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应注重技能考核。对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可免理论知识考试,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参加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可同时免综合评审。
(三)培训补贴对象
具有宁波市户籍的人员,或缴纳宁波市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报名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盖公章后提交)、二寸白底电子证件照片;
2、原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证书照片。
【学校环境】
【机构背景】
宁波海曙新世纪教育进修学校成立于2003年,经过海曙区教育局批准成立。
【机构环境】
【机构简介】
目前在籍10000人,毕业近5000人,主要从事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和在职研究生。目前远程类经过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备案的有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