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考试简介
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是在国内从事秘书职业的资格准入性考试,是由劳动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考试,一般每年举办两次,在六月份和十一月份各开考一次。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劳动和社会**部颁发的全国通用的相应等级的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面向对象
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以及秘书专业专科学历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教学内容:
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文书基础,办公自动化基础,沟通基础,速记基础,管理基础,法律基础
会议管理:会前筹备,会议组织,会后落实
实务管理:接待,办公环境管理,办公日常事务管理,办公用品与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信息管理
文书拟写:文书的拟写,收发文处理,文档管理
就业前景:
随着经济管理全球化、信息化、专业化,秘书也开始以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进入到诸多领域之中,成为企业必不可缺的得力助手。为促进秘书工作现代化,提高秘书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自九八年起实行秘书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在企事业单位推广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按照劳动和社会**部安排,定于2008年5月对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初级(职业资格五级)、中级(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三级)、技师(职业资格二级)。此次授权我校举办秘书二级和三级两个等级的职业资格晋级培训。
证件展示:
报考条件:
1、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