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守则
一、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现场标识摆放明显,工人统一着装。
二、保持施工现场卫生整洁,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
三、施工现场须配备灭火器,严禁吸烟。
四、施工现场严禁起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煤气灶等灶具。
五、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工艺规范施工,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客户、设计师及施工队长,经协商并办理书面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六、合同、报价单中没有的项目,须办理增项手续,对不办理增项手续的,施工队有权拒绝施工;严禁施工队私自同客户签署增减项目协议。
七、严格按照公司配送材料制度执行,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八、施工中严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非承重结构须持有小区物业批准证明,方可施工。
九、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施工队长和质检员,对质检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搪塞。
十、施工人员严禁收受客户的烟、酒、茶叶等物品,严禁吃请。
十一、施工现场严禁施工队人员家属、非本工程施工人员逗留、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