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末位淘汰制”,弄得人人自危
所谓末位淘汰制,简单的理解就是按照将任课老师所教学生考试成绩高低排队比较,后确定末尾者,予以淘汰。淘汰出局的教师要么被调往其他单位,要么被安排停职进修。说白了,末位淘汰制的矛头直指那些业务能力较弱的教师。这种简单的做法不但给被淘汰的教师造成心灵上的创伤,而且加剧了其他教师的紧张情绪,弄得人人自危。
末位淘汰制原意是通过对因为怠慢工作而业绩落后的教师进行惩处,形成人人争先的局面,从而激发教师的内在潜能,促进整体工作提高质量。但是,目前教育界对此说法不一,这方面的理论探索还不成熟,因而管理者难免出现理解上的偏差。当然,我们应当肯定末位淘汰制有其积极的一面,应当是教师业绩考评体系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关键在于管理者如何选择它的价值取向,如何科学操作以降低它的负面效应。那种把人一棍子打死的做法是不足取的。管理者要换一个位置考虑一下,假如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你也如法炮制,你是否有一种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呢?
推行末位淘汰制,首先要根据教师的教龄、职称、专业与岗位等因素,建立全面科学的教师业绩评价体系。第二,要采取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的综合考评方法,尽可能公平、公正、客观地反应教师的工作业绩,争取绝大多教师对考评结果的认可。第三,在考评结果的处理上,特别在对待业绩末尾的教师,要坚持“区别情况,提高为先,帮助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合理合法,使人心悦诚服。当然,个别实在难以胜任教育教学的教师,应当淘汰的必须淘汰,可以安排到适合他们的岗位上工作。
二、实施“密集战术”,教师不堪重负
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各项工作是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提高教学质量是一个螺旋式缓慢攀升的过程,忌讳的是集中突击,揠苗助长。
有的管理者基于在短时间内提高质量的想法,通常实施加重师生负担的“密集战术”,以图“高投入高回报”,到头来欲速则不达。师生始终忙于工作学习,毫无乐趣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