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在第四任就任总统的“就职演说”中,沉稳地说:“今天我站在这里,在我的同胞面前,在上帝面前,庄严地宣誓就职。我知道,美国的目标就是:永不言败!”这样的宣告,这样的誓言,同当时庄严的场合相吻合,反过来又影响到现场气氛,自然便营造出一种肃穆的氛围来,给听众强烈的心灵震撼,也激发他们内心深处的一种崇高的情怀。
?类似这样的宣誓性演讲,一是要注意当时的环境和场合,只有内容与场合吻合了,才有可能制造出庄严的气氛;二是要注意句式的选择,多用“我在……面前宣誓”、“面对……我宣誓”之类的宣誓性句式,以提示听众,这样才能激发他们内心潜在的崇高情怀,达到烘托气氛的目的。
在一次关于“孝道”的演讲中,一位青年以《我们也有老的时候》为题,在演讲中他对听众大声说:“今天,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合,请允许我冒昧地反问各位一句:‘你对自己的父母尽到做儿女的责任了吗?你把你的一片孝心奉献给为人父母者了吗?’”这里,由于演讲者抓住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又连续使用了一种反问句式,因此有一种很强的震撼力,极为容易地引起了听众的共鸣,唤起了听众心理上的反省,因而营造出一种促人反躬自省的严肃的反思气氛来。
一般说来,反诘句多带有强化感情的因素,所以使用时,注意不要一味用居高临下的口吻去谴责什么,而要像上述演讲者那样,用一种“提醒”人们扪心自问的方式即可。
用现身说法显示真实感,营造出亲切可信的气氛。著名推销员罗伯尼,有一次去美国某大学演讲“成功术”。他以自己的减肥为话题展开,着重论证事在人为,从而为听众鼓劲。他说:“眼前站在你们面前的这个人,156磅重,但他曾经不是这样,而是一个重达207磅的‘圆球’!假若有人需要减肥的话,其实是一定办得到的。我———罗伯尼做得到,相信你们也一定能行!”此话一出,人人都在翘首以待听他的“成功真经”。
可见,有时候,如果演讲者能把自己的亲历亲闻运用到演讲中去,就会给听众以亲切、真实、可信之感,这样调动起听众的热情,也就自然增强了演讲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