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广东省南方电力职业培训学院)通过了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成为我省首批获得此资质的四家培训机构之一,而且是广州市内唯一一家获此资质的单位。
该资质是国家能源局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3〕475号)、《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培训教师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国能综安全〔2013〕6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培训机构认定。
这标志着我院已具备承担电力安全培训业务的资质,可为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电力安全培训,进一步扩大我院在该领域的影响力,为电网安全生产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