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公共营养师是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按部委的有关部署,力争5年内基本实现每300人食堂、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运动队、医疗健康机构等均需配备1名以上专业的公共营养师。
学员对象
1. 食品、营养品企业的管理人员;
2. 高等院校营养相关专业的授课老师;
3. 营养学、医学、护理、食品、生物、烹饪、酒店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
4. 医疗卫生单位、VIP美容机构、营养诊所、大型餐饮企业、酒店等机构的中管理人员;
5. 行政总厨、厨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私人营养顾问行业的社会精英人士。
课程内容
依据公共营养师《职业标准》规定的考试大纲进行授课。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内容:
◆医学基础; ◆营养学基础; ◆各类人群营养; ◆膳食指南与膳食宝塔;
◆各类食物营养成分; ◆中药与营养; ◆食谱编制; ◆营养标签;◆营养教育;
教学特色
● 专业服务-----十年以上培训经验培训机构;专职教学管理团队
● 效果显著-----考试通过率高于同类机构的10%;
● 师资雄厚-----鉴定专家、高校教授、营养科主任医师;
● 服务超值-----附送全国视频及课件;
● 免费增值-----可免费参加每月定期举行的实战课程。
报考条件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1年内有效;综合评审可采用论文答辩。
报名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广东省职业技能申请表、大一寸黑白相片5张;
颁发证书
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发《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人社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对取得公共营养师(师)职业资格并被聘用的人员执行粤府〔2007〕11号文的规定,用人单位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企业)凡聘用获得公共营养师中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分别对应给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的待遇。
另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55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具有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职称提高为每月1000元,副职称(包括技师)提高为每月800元,各地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证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