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3科”)、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2科”或“考1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3个类别。
(一)考3科(考全科)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详见附件5)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2科或考1科)
1.考2科(免一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号)执行。
四、报考流程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并经过“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1月29日9:00-2月13日17:00。
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1.报考“二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者)通道。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5月25日 9:00-5月29日 17:00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知,请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接受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资料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审核点送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都将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选择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成绩合格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留意查看网站公布的领证通知。
九、有关事项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正确选择“考3科(考全科)”、“考2科(免一科)”(即免试1个科目),“考1科(免二科)”(即免试2个科目)级别。如报错考试级别专业,考试成绩将无法滚动管理。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