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劳动**厅《关于加强企业劳资人员劳动**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587号)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企业劳资人员的需求,提高劳资人员劳动**法律素质,提高用人单位守法经营水平,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此,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将继续结合新的劳动政策法规,举办《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法制培训证书》免费培训班。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1、未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法制培训证书》及09年前(包括09年)持证未换新证的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具体劳资经办人员;(参加基础班)。
2、已于09年后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法制培训
证书》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具体劳资经办人员;(知识更新班)。
培训内容
(一)基础班:广州市社会保险政策综合介绍(主要介绍工伤、生育保险及医疗保险三个险种的相关政策解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政策解读重点内容及案例分析;《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及具体内容规定;
(二)知识更新班:劳务派遣暂行条例解读;新工伤保险政策解读。
教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重新编印的《劳动**法规政策选编》
培训时间(09:15-11:45,13:00-15:50)
基础班:9月16日——9月18日,为期三天
知识更新班: 9月17日,为期一天
注意事项
(一)请填好报名回执并传真
(二)基础班学员,上课当天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小一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请用正楷注明姓名)两张及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报名表一份;
(三)知识更新学员上课当天须提交《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法制培训证书》;
(四)在上完课后45个工作日,凭本人身份证,自行到本中心一楼报名处领取证书,需代领证书的请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